為全面貫徹落實第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鏡湖區在全區7家公立醫療機構集中開展中選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切實減輕患者就醫診療用藥負擔,保障藥品降價紅利惠及于民,截止到11月11日,第一批國家組織藥品13個品種帶量采購任務全面超額完成。
一是規范區屬公立醫療機構集中統一采購。及時組織區屬各公立醫療機構在省平臺交易系統完成中選藥品目錄增補和變更,嚴格執行中標藥品價格。全區各公立醫療機構均按約定采購量落實中選藥品采購和使用,加強與中選藥品供貨企業聯系對接,完善相關工作銜接,確保滿足患者隨時用藥需求。
二是健全完善相關藥品集中采購配送關系。各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委托鏡湖區醫院與各中選企業簽訂藥品配送合同,并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系統同步完成建立相應藥品配送首營對接,確保配送企業保質保量按時配送,有效保障中選藥品及時、有效、平穩供應。
三是落實中選藥品貨款集中統一結算。各公立醫療機構對中選藥品采購用量進行單獨做賬、賬目清單及時匯總報送、按時結算,確保在藥品采購交貨驗收完畢并收到銷售發票后30日內結清所有賬款,切實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全面保障落實藥品穩價保供惠民工程。